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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港市局三项措施加大土地执法奖惩 |
| 发布时间:2008-9-8 21:41:07 点击数: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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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模范市的创建工作,张家港市局加大系统内部土地执法惩机制。一是对“制止新增违法用地专项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取消季度考核奖励,并通报批评。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低于60分的,根据情况追究分局(所)主要领导责任,直至就地免职。二是建立“制止拆除违法用地项目,恢复土地原状”奖励机制。对制止、拆除违法用地态度坚决、效果明显的分局(所)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在土地执法巡查中发现新增违法用地后,在发现报告的同时,及时制止、拆除的,考核分值适当增加。三是对原违法用地上再度建设的视同新增违法用地进行考核。在原违法用地(包括已处罚项目)上,又发生新的土地违法行为,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发现、报告、制止责任。对报告不及时、制止不力的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宋伟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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