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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图审核 |
|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6-9-19 13:55:40 关键字:BA13-F0100-2006-002 点击数: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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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地图审核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
流程:1.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并向市测绘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市测绘主管部门对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其申请,并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意见,将其申请材料转报省测绘局,转入审查程序。
限: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审核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无
审批条件: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地图。
地点: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局窗口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 地图审核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
2.编制地图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3. 试制样图一式两份(彩色地图提交彩色打样图,单色地图提交原稿样图复印件),电子版地图除提交光盘或者数据外,还应当提交与内容相关要素的纸质样图。 4.编制试制样图所使用的底图资料说明和资料所有权单位同意使用其资料的证明;
5.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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