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2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23条;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
(4)《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苏国土资发[2005] 93号)。
2、办事条件及申报材料
办事条件:市级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一式四份原件);
(2)用地预审申请报告(一式四份原),
(3)需审批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总平面布置图);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告知书和拟报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 (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建设项目备案批准文件和项目申请报告(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一份);
(4)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城市规划选址意见书或选址图(一份);
(5)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材料和图件。
3、数量:不限;05年1-10月办件量:120件。
4、办事程序:
(1)用地单位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
(2)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3)市国土资源局出具预审意见;
(4)对于用地规模大、用地情况复杂的建设项目,可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其评估报告,出具书面预审意见。
5、办件类别:承诺件。
6、办理期限:自受理用地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出具用地预审意见。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批时间的,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十个工作日。需征询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事项的,征询时间不计入以上规定的时限内。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申请书、示范文本样表
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及样表和用地预审申请报告(样本)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表
( )国土资预审[ ]第 号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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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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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批准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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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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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选址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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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经办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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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由建设用地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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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指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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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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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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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用
地总规模 |
用地总面积
(公顷)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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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耕地 |
其它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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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补偿
措施 |
缴纳耕地开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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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补充耕地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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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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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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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所在国土资源所审查意见:
承办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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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承办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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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承办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表(样表)
)国土资预审[ ]第 号
建设单位:(盖章) 200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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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220千伏双河输变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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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批准机关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锡发改资(2005)第1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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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 |
12000万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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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选址地点 |
北塘区山北镇钱皋路以西、312国道以北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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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经办人姓名:陈杰 |
联系电话:13868890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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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由建设用地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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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指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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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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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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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用
地总规模 |
用地总面积
(公顷)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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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耕地 |
其它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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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补偿
措施 |
缴纳耕地开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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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补充耕地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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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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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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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所在国土资源所审查意见:
承办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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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承办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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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承办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样本)
关于220千伏双河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
市国土资源局:
为缓解无锡地区用电紧张的局面,保障无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的电力供应,根据江苏省及无锡市电网规划,江苏省电力公司拟在无锡地区投资新建220千伏双河输变电工程。
根据无锡市总体规划及无锡市电力专项规划,220千伏双河变电所选址于无锡市北塘区山北镇,位于钱皋路以西,312国道以北地块,变电所用地用地面积约2.33公顷;总投资1亿2千万元人民币。
目前该项目用地已经无锡市规划局选址。根据国家投资项目核准制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要求,现提出用地预审申请,请予审核。
特此申请。
江苏省力公司无锡分公司(盖章)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五日